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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 on the surface of the life!  

2006/12/29

又解决了一个

今年让我关注的案子只有三个,
一个是山东的盲人,一个是摆摊的杀手,
还有一个,叫邱兴华。
那个盲人已经解决了,现在又解决了一个邱兴华!
他是杀了很多人,的确是很多很多的人。
我对与这个审判没有批判,
因为以我所能获取的信息渠道我不知道信息是否准确,更谈不上全面,
另外我的知识有限,判断当然不能准确。
我不想当愤青,不想批判什么,
只是我觉得有三点不理解的地方,
1,为什么法院没有批准对邱兴华做精神病鉴定?
一个拿到驾照,开车撞人,并进行碾压的人可以做精神病鉴定,
为什么一个杀了人以后掏出笔来写书教中央如何收复台湾的人不能做!
驳回精神病鉴定申请,连个理由都没有给。
但我很想知道是什么理由。
2,为什么死刑执行的如此之快?
从法院判决到枪口冒烟时间不到1个钟头,
以我长期生活在中国这片大地上的经验,
这种速度绝对是神速。
我们知道,
再过几天就由国家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审权了,
如过是为了这个,不正常的加快执行过程,这算不算不公呢?
3,为什么开庭之后才通知家属?
再加上执行死刑之快,
以至于邱的妻子急匆匆赶到,只能看到冒烟的枪口,
是法院没有想到这次的办事效率不同寻常,
还是已经习惯于收到子弹费就行了,其它都无所谓?

如果摊主崔某被免于死刑,那将是对法律的又一次绝妙讽刺。
更是一个让人们认清民意的机会,因为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应该看民意,
民意应该存在于他该存在的地方,离开他该离开的地方!

BTW<虽然地震让连接国外的网络奇慢无比,不过我的GMAIL却丝毫不受影响,
我觉得这是google宣传自己的又一个好机会,因为google有多点多服务器,
平时看起来没用,这时候就显出好处了。
看着别人收不到yahoo邮件,哈哈!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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